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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税 成都国税 休闲益智

四川国税 成都国税

10个月前 (06-11) 类别:休闲益智

  • 发布日期:2025-04-05 08:40:21
  • 所属类别:休闲益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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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税 成都国税介绍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的机构概况

现内设14个行政处(室)、4个事业单位、6个直属机构,另设有机关党办、离退休干部处,下辖20个区(市)县国家税务局,截至2009年底,共有在编干部职工2973人,征管纳税户23.34万户。

至2009年底,全市国税系统共获得国家和部级荣誉18项,建成省级最佳文明单位16个、市局和20个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全部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2006年,全市国税系统被四川省文明委命名为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系统先进单位,20个区(市)县局全部建成市级文明行业;同时还建成省局级最佳文明单位5个、省局级文明单位34个、省局级最佳办税服务厅11个。

四川国税 成都国税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

1.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

2.组织起草和审核市局重要文稿;

四川国税 成都国税

3.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保密、密码等工作;

4.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

6.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7.管理其他行政事务;

8.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9.编辑地方税志;

10.负责市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和市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的会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政策法规处

1.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

2.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

3.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

4.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

5.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

6.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

7.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

8.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

9.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

10.承担执法资格认证有关工作。

货物和劳务税处

1.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2.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3.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

4.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管理;

5.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

6.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所得税处

1.组织实施居民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2.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3.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

4.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

5.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收入规划核算处

1.编制年度税收计划;

2.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制度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

4.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等相关制度;

5.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纳税服务处

1.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

2.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3.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4.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

5.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6.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

7.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1.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

2.研究实施专业化征收管理和完善税收征管规程的建议;

3.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

4.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

5.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6.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制度;

7.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8.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

财务管理处

1.拟订并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政府采购等办法;

2.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

3.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

4.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

5.组织实施本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

6.管理机关财务工作。

督查内审处

1.根据总局、省局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定、完善相关制度;

2.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强化执法监督,纠正各类税收违法行为;

3.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推行税收执法考核信息系统、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

4.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评价、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

5.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

6.牵头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国税系统开展的监督和审计工作,协调、督促审计监督决定及有关事项的落实;

7.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

人事处

1.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

2.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

3.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

4.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

5.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

6.干部出国出境管理,办理出国政审事项;

7.组织开展巡视工作。

教育处

1.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2.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3.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

4.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

5.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6.组织实施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

7.负责网络学校的日常管理,实施系统内的网络教育;

8.负责稳步推进系统学习型组织建设。

监察室

1.组织落实纪律检查、执法监督、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

2.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

3.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4.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

5.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7.开展本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工作;

8.按干部管理权限,参与受理本系统公务员的控告、申诉和办理**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1、组织实施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2、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退税、免抵调库计划;

3、监督检查出口退(免)税政策的执行情况。

国际税务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

1.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

2.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

3.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4.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

5.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

6.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

成都市青羊区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成都市青羊区国家税务局为正处级全职能局。根据工作职责,成都市青羊区国家税务局内设行政机构、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成都市青羊区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设置10个,级别为正科级。

(一)办公室

制定本局的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负责本局的后勤保障工作;处理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政务调研、政务信息、督查检查和外事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负责办公自动化的推广应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等行政事务。

(二)政策法规科

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对税收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措施;负责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核和审批;税收调研和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和意见的反馈;依法审核规范性文件;处理行政复议、听证、诉讼、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参与重大案件的复核审理等工作。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参与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负责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三)收入核算科

制定税款征收的管理办法,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组织并检查税款入、退库,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四)纳税服务科(对外称办税服务厅)

受理税务登记(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抄报税、进项发票认证、票表稽核);发布欠税公告;资格核定(包括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办理发票购领、缴销;开展面向纳税人的有关税法宣传;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五)征收管理科

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和推行征收管理的办法、措施,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负责组织纳税服务工作规范、操作规程、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落实。

(六)人事教育科

负责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教育培训、干部监督、精神文明建设等。

(七)监察室

负责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举报、违法**案件的查处、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等。

(八)税源管理一科

负责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所辖税源实施监控管理,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开展纳税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九)税源管理二科

负责涉外企业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所辖税源实施监控管理,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开展纳税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十)税源管理三科

负责个体税收的监控管理工作,对所辖税源实施监控管理,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开展纳税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党群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本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承担本局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都市国家税务局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方案的批复》(国税函〔2005〕525号),成都市青羊区国家税务局设置3个税务分局,为区国家税务局的派出机构,级别为副处级。税务分局主要承担所辖税源的管理工作。

(一)第一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对草市街办、太升街办、新华西路街办、少城街办、西御河街办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开展纳税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二)第二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对汪家拐街办、草堂街办、府南街办、光华街办及成都烟草税源的监控管理,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开展纳税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三)第三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对苏坡街办、文家街办、金沙街办、东坡街办、黄田坝街办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开展纳税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成都市青羊区国家税务局设1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级别为正科级,负责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局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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